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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5月9日訊 記者胡建輝 北京燕京大藥房,上海雷允上新虹聯赤峰店等10家藥店因不憑醫師處方,違規銷售抗菌藥物等處方藥問題,被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國家食藥監管總局今天表示,近日,北京、上海、江蘇和陝西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媒體提供的線索,對部分藥品零售企業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10家藥品零售企業存在不憑醫師處方,違規銷售抗菌藥物等處方藥問題,這10家藥店包括:北京燕京大藥房,上海雷允上新虹聯赤峰店,昆山市好藥師大藥房,西安怡康醫葯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科技二路店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分別給予了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部分地區食藥部門約談了涉事企業,要求停業整頓,有的涉事企業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被降級處理。
  總局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2014年4月30日發佈警告,如果再對濫用抗菌藥物的行為聽之任之,具備耐藥能力的超級細菌將使多年來可治愈的疾病再度變成致命殺手。
  為此,總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屢教不改者堅決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下一步,總局還將制定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制度,對具備不同藥學服務能力等經營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給予相應的藥品銷售資格。
  (原標題:藥店分級管理制度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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